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的通知
各市、县(市)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杭州市园文局,宁波、舟山市水利局:
为进一步深入查找市政公用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公共服务品质,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以下简称专项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重要指示为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城市建设发展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探索建立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的实施路径,推动城市市政公用领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供水与污水、防涝、环境卫生、燃气、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6项专项体检,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优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协同推进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构建“体检-规划-项目”闭环管理的实施路径,进一步补齐市政公用领域建设发展的短板,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专项体检
所有市县全面启动实施专项体检工作。各地应按照专项体检导则要求,重点围绕市政公用领域突出问题和韧性城市建设有关要求,主要包括设施服务功能、畅通循环能力、品质保障水平以及环境安全隐患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性,规范开展专项体检,排摸行业底数,重点梳理行业现状、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能力和技术标准等)、专项规划适应性等。原则上第一年应委托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体检。到2023年5月前,所有市县应形成专项体检报告,明确问题清单。
(二)完善项目储备库
针对专项体检报告中的问题清单,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五年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附件1),谋划、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根据《市政公用领域项目储备库统计表》(附件2),同步生成和完善建设项目储备库。原则上,以项目列入储备库作为立项、审批和资金支持的依据。到2023年6底前,所有市县形成五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
(三)排出年度建设计划
根据省里的重点工作,结合专项体检的“病灶”,优先将问题突出、工作紧迫、群众期盼的项目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加以推动落实。特别对跨区域跨行业、存在“邻避效应”等重大项目,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充分论证,多方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建设项目科学决策、顺利实施。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专项体检工作机制,各地每年要开展一次专项体检工作,按照适度超前、科学谋划的原则,滚动调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同时,各地要善于总结提炼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的有效经验。鼓励开展行业白皮书发布等形式,进一步深化专项体检成果在行业发展指引上的积极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建立由建设部门牵头,城市管理、园文、水利、城投集团、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等单位参与的专项体检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不同类别的专项体检的具体实施部门可由各地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地应将专项体检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事项,在人、财、物上给予专项保障。专项体检工作要充分利用好地下市政设施普查、自然灾害普查和既有的相关工作成果,做到数据共享、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考核。我厅将各地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定期开展综合评估。各地的工作成效将与资金安排和考核工作相挂钩,提升专项体检工作实效。
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好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实施单位、技术支撑单位等工作职责。要精心安排,倒排工作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专项体检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请填报《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工作调查表》(附件3),于2022年12月20日由设区市建设部门汇总统一报送省建设厅。
联系人:城建处 葛恩燕,电话:89892012,1358880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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